刘艳,湖南衡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先后获得思想政治教育学士学位、教育经济管理硕士学位、科学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运动博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学:曾多年从事政府经济学、管理学原理、普通逻辑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校管理学、思政课学科教学论等本科教学以及公共财政学、思政课教学设计与实施的研究生教学。曾获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两次获学校优秀教学奖,多次获学院教学竞赛奖和“教学十佳”奖。目前主要从事思政课学科教学论教学及教育实践指导,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及校级各类师范能力教学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科研:出版专著《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和谐消费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参编教材《科学发展观概论》(湘潭大学出版社);参编教材《普通逻辑学》(海南出版社)。先后在《湖南师大学报》、《深圳大学学报》、《伦理学研究》、《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等各类刊物上发表独著论文十余篇;主持并完成省级课题3项,校级课题3项,参与国家级课题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