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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民 等: 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概念厘定及其思想政治教育价值

发布人:李超民日期:2018年11月02日 19:45浏览数:

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概念厘定及其思想政治教育价值

李超民

原发刊物:思想理论教育(CSSCI),2017年第11期

[摘 要]舆情与舆论、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是两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概念。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反映,对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厘清两者间关系,不仅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及网络生态环境治理有着积极的理论价值,而且有利于提升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关键词]网络舆情;网络舆论;思想政治教育

[作者简介]李超民,男,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硕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政治学专业博士后,主要研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何宛怿,女,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项目“网络时代巩固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研究”(16CKS017);“2015年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5年湖南省社科重点项目“网络舆论暴力的伦理规制研究”(15ZDB033);2016年湖南师范大学教改课题“信息化时代地方高校混合式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都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反应,对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与作用。能否有效疏导网络舆情和管理网络舆论,成为衡量与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习近平同志提出:“做好网上舆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近年来,学界关于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的研究大部分是立足舆论学、传播学视角,而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角度研究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的理论成果却鲜见。当前,学界及社会上普遍存在舆论和舆情概念混淆、混杂使用等问题,这是对两者概念及内涵理解不清的直接结果。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网络信息学角度厘清两者的联系与区别,并开展深入细致地研究,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及网络舆情、网络舆论管理与引导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舆情与网络舆情的主要区别与联系

国外无论是舆情、舆论还是民意都翻译为“public opinion”,没有对这两个词进行明确区分。长期以来,我国学界也没有重视区分舆情与舆论,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两对相近概念,因此很容易让人们误解舆情、舆论和民意是同一事物。如果人们将自己的想法藏于心中,没有通过语言、符号等形式体现出来,则属于非公开形态的舆情。舆论是一致性的共同意见。在各种不同的意见交锋中最终达成一致性的结论即舆论。舆论的形态为意见的公开表达。因此,舆论必然表现舆情,而构成舆情者却未必属于舆论。网络舆情是“民众在网络空间内,对政府管理以及其他社会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此定义更符合在我国传统语境中理解舆情的含义,也符合我国当前需要加强舆情监测与管理的现实情况。

  1. 舆情与网络舆情的主要区别

    舆情和网络舆情虽然都是民众情感态度的反应,但是在互联网全新的传播媒介作用下,网络舆情在主体、对象、传播场域、舆情信息四个方面均发生了一定改变,需要把握住其特点加以区别对待。

    (1)舆情主体:主体范围扩大,参与意识增强

    网络舆情与传统舆情最大的区别体现在传播载体,即网络载体。截至2017年6月,我国总体网民规模达到7.6亿。青年网民群体是网络舆情的主要参与者或表达者,相较于传统的舆情主体表现出年龄、学历下移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群体情感非理性因素。而中老年人等传统舆情的主要参与者则较难适应网络舆情表达的新趋势,习惯于通过报纸、广播等传统载体来了解社会信息,在现实生活中的小群体范围表达个人观点,其看法观点也更客观更成熟。网络时代,除舆情主体的年龄结构有所改变以外,网络舆情对主体的身份地位要求也更加“宽容”,社会各阶层网民都是网络舆情的参与者。这使得普通民众的社会事务参与热情在很大程度上被激发,知情权和参与权等权利意识显著增强,普通民众不再是“沉默的大多数”,而是异常活跃的“新意见阶层”。[]

    (二)舆情对象:涉及范围广,处置难度大

    传统舆情中,由于信息传播难以跨越时空界限,舆情对象通常是报纸或电视报道的国家大事,亦或发生在个体生活圈群内部的日常琐事。而网络舆情内容更广泛且更多元化,可以跨越政治、经济、教育、军事多个领域,也可能是发生在国内甚至是国外的热点事件。与之相伴的是网络舆情事件处理难度系数急剧提升。传统舆情信息的话语权与主动权,舆情信息的真实程度及涉事机关在回应民众时的效率都掌握在强势地位的政府部门或主流媒体把控。当前,自媒体蓬勃发展,新媒体使每一个人都能成为信息的“曝光者”与“发声筒”,不少真实亦或虚假热点、焦点事件在互联网平台上被曝光、被发酵,进而掀起舆论高潮,引发网络舆情危机,这无疑给公共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治理要求。公共管理部门需要树立“以民为本”的价值取向,提高舆情应对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网络与网民互动沟通,由过去应对舆情时“逃避回避”态度转变为积极主动地披露公共事件真相,直面质疑,妥善解决问题。

    (三)舆情场:实时实地传播,场域更加私密

    新媒体技术为信息的发布和传播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操作平台,也为人们的自由表达与讨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捷。当某一社会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或围观者拿起手机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平台上发布相关信息,在几分钟即可实现大范围传播。信息传播范围的扩大与传播场域的圈群化同时并存,网络舆情场例如微信、微博、QQ等都需要用户实名认证、相互关注或互加好友后才能传递信息,圈群内成员信任成本低,信任度高,容易盲目接受圈群内网络信息并再次传播,无意识地扩散虚假信息,导致偏离正确舆情方向。同时,由于场域的私密性,圈群之外的人难以深入其内部准确地把握“圈内人”的舆情动态,由此封闭性场域给网络舆情的监管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四)舆情信息:信息内容碎片化,非理性成分增加

    网络信息内容阅读“碎片化”、“快餐化”容易致使网民缺乏理性思考。在诸多信息披露不全或者误读信息等情况下,致使网络舆情的非理性因素较传统舆情大量增加。同时,网络的隐匿性和自由性也弱化了现实社会规制的约束。例如网民在网络空间发表言论时,在一定程度上会对降低或弱化自己在实际生活中的角色认知,社会角色的制约作用弱化,网络角色扮演和转换也更加随意,也极大地增强了网络行为的随意性。

    (二)舆情与网络舆情的联系

    民众在网络信息的接收过程中会形成一定的情感态度倾向,借助网络社交平台,现实生活中的情绪也会逐渐向网络蔓延,这是网络舆情产生的动因。网络舆情充也分体现着互联网的“双刃剑”特点,对现实舆情会带来双重性质的影响,进而产生不同的结果。

    (1)现实舆情向网络舆情的转化

    克兰德斯曼曾说过:“把社会问题转入集体行动不是自发的,而是行动者、媒体和社会成员共同阐释和重新定义形式的过程。”舆情事件借助网络平台得到数网民的关注,推动主体产生对刺激源的行为反映倾向,这是当事人或知情者、网络媒体和广大用户三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上被曝光的刺激性信息如果足够吸引眼球,使网友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就会迅速被扩散、被放大,舆情信息在互联网上的曝光和传播就成为了网络舆情的“导火索”,而网络媒体及网络意见领袖对现实舆情事件的报道披露则是现实舆情向网络舆情转化的“催化剂”,每天发布在网络上的信息成千上万,哪些信息会进入公众的视野,民众的情感态度会向哪个方向偏移,媒体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实,网络舆情形成过程本身就是二级甚至多级信息传播的过程。现实生活中引起争议,产生广泛影响的事件经网站或意见领袖的编辑、整理、推送后,以更清晰简洁的形式呈现在网民眼前。虽然网民与事件本身没有直接的利益关联,但在很容易产生一种移情心理。若涉事人员在舆论压力下在网络上做出回应或者有人将其回应上传至网络,又会将事件推向新一轮的高潮,引发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多次互动。实际上,网络舆情的主体网民与现实舆情的主体民众在本质上并无太大差别,只存在活动空间和构成成分的不同,但其个体参与度有所加深,发挥作用也更大。现实中个体的情感表达只能选择口口相传的方式,传播范围小,强度也较弱,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也无法满足互动需求,个体只能作为信息的接收者或者单向度的传播者存在。但在网络时代,个体不仅可以自由的获取信息,还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与媒体间的互动者以及圈群内的意见主导者,参与的满足感必然带来民众参与热情,加速实现舆情向网络舆情的转化,加强两者之间的作用力度。

    (2)网络舆情对现实舆情的反作用

    事物之间的作用力是相互的,网络舆情对现实舆情也会发挥一定的反作用,与互联网的“双刃剑”特点相同,网络舆情的作用也具有两面性。网络舆情作用过程主要包括信息曝光—舆情发酵—产生影响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各主体不同的反应会影响舆情的走向,带来不同的结果。一般来说,热点事件发生后,网民会自发地对事件进行讨论,当事人或知情者也会在网上补充相关信息,还原事情真相,这是信息曝光阶段。舆情发酵阶段则将通向不同路径,对现实舆情产生不同性质的影响:如果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都能够恪守职业道德,深入追踪调查,实事求是报道,政府相关部门也能够及时澄清做出回应,网络舆情就会发挥其积极作用,在民众的持续关注和监督下促使舆情事件得到相对合理公平的解决,民众社会参与感能够得到满足;然而,如果舆情事件发生后部分意见领袖为谋私利恶意引导,导致网络上谣言四起,此时传统媒体对事件的关注不足,相关政府部门又没有对网民的质疑给予及时回应,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例如,2014年发生的“海南美兰事件”,居民通过微信组织煽动海口市美兰区某镇的万余名群众在菜市场集会罢市,抗议某政府项目的开展,在混乱中发生了打、砸、抢的恶性群体性事件,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 舆论与网络舆论的区别与联系

    与“舆情”相比,“舆论”一词使用得更为广泛,对其理解也更加复杂。“舆”乃“众人”,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言论不足以构成舆论。特定的人群持有相同的观点,其人数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才能算为舆论,如果此类观点得到了群体三分之二以上人的认同,则舆论就取得了主导权。舆论倾向高度统一的共同意见。本文将舆论定义为多数人公开表达的共同意见。同理,网络舆论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就是互联网上的公众言论。

    (一)舆论与网络舆论的区别

    相较于现实中的舆论,网络舆论表现出互动性更强、活跃度更高的特点,从总体而言,官方与民众之间的关系比较和谐融洽。与此同时,网络舆论与过去相比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官方舆论的主导地位被削弱,为网络舆论的监管也带来了一定难度。舆论与网络舆论的主要区别如下:

    (1)舆论场域融合,意见领袖主导

    传统的舆论场可以划分为以党政机关宣传部门为代表的官方舆论场,和市民口口相传熟人相系的民间舆论场。这两个舆论场并非绝然分离,完全独立,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这两个舆论场实现了进一步交融,呈现出全新的网络舆论场。与传统舆论场相比,网络舆论场“官方”与“民间”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政府更加善于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与互动性,了解民众想法,解答民众疑惑,有针对性地疏导民众非理性情绪。与此同时,官方舆论场主导地位难以为继,网络意见领袖则在网络舆论场中表现得异常活跃,成为了新的网络舆论主导者。

    (2)官民位置互调,民间舆论倒逼

    传统媒体时代,媒体资源是稀缺资源,话语权几乎完全由官方媒体把控,民众只能被动接受官方媒体发布的信息。而在互联网时代,民众在网络舆论格局中的地位得到了凸显,主动性得到了充分地发挥,网民不仅可以自主地接受信息,而且还可以利用各种移动客户端发布重要的信息情报;不仅可以发表意见参与讨论,而且还能够成为重要议程的设定者和主导者。因而,原本拥有主导话语权的官方媒体权威性被“打破”,变为网络空间中的“互动者”。一旦官方披露的信息有所隐瞒,将在议程中就会失去公信力,无法再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会受到民间舆论的“倒逼”。

    (3)舆论周期缩短,热点数量增加

    无论是传统舆论还是网络舆论都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历经“开端—发展—高潮—结束”四个阶段。但在一般的公众舆论中,由于信息数量相对较少以及口口相传的信息传播速度较慢,舆论周期往往较长,人们对某一舆论热点事件也能够持续较久的关注和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反作用于舆论事件,舆论矛盾得以解决或者引发新一轮讨论的结果。而网络时代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是新闻传播者”,信息量指数增加必然导致热点事件数量相应增加。在讨论热点事件过程中,由于公众享有自由讨论的空间和环境,彼此分享丰富多角度的信息,议程中网络意见领袖又会适时发挥“风向标”的引导作用,少数意见不同者会更加愿意做出妥协和让步,一致性结论将加速达成,网络舆论周期也会因此而缩短。

    (4)信息真假难辨,难控舆论方向

    网络用户账号都是小微媒体,其发布的内容都将汇入网络信息浪潮中,而这信息的真实性则未可知。传统的公众舆论主体彼此认识,扮演着相应的社会角色,言行举止都有所约束,而互联网用户传播的信息真实度降低,网络谣言就会借此机会传播,网络舆论负面影响将大幅增加。受不良或不实信息影响,网民在议程设置中可能会产生较为片面的观点,引发网民群体偏激讨论,最终导致舆论群体极化现象,这无疑将加大网络舆论监管的难度。虽然互联网时代,官方与民间舆论之间的隔阂缩小,官方也常加入网络舆论议程之中,但网络交互性给官方的舆论引导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官方媒体的信息发布不及时或缺乏说服力,都将会遭受到网民的质疑,难以取得理想的监管效果。

    (二)舆论与网络舆论的联系

    传播媒介生态转型背景下,公众舆论生成场正在朝网络空间转向。无论是传统的公众舆论还是新兴的网络舆论都是公众社会参与的重要途径,网络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征降低了舆论参与的准入门槛,繁荣了观点的“自由市场”,并使舆论的民主协商功能得以恢复,为理性协商后的正确决策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1)现实舆论与网络舆论的相同点

    网络舆论和现实舆论都围绕着公共事务展开,参与主体相同,且参与主体在现实生活与网络社会的观点基本上都保持一致性。同时,舆论与网络舆论都有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功能。网络舆论因其网络平台在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方面的作用发挥更为有效,社会参与更容易实现。与网民不同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更倾向于同熟悉的人分享自己的观点想法,讨论发生的场域也受到局限。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络社会中公开发表意见,都是公众社会参与的重要途径,都能够为管理者与决策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科学民主决策带来了良好契机。

    (2)网络舆论与现实舆论的相互作用

    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舆论话题本身的形成还是信息的传播与扩散都很难将其与网络相分离,线上的互动讨论方式在无形中成为孕育了网络舆论的“摇篮”。传统舆论向互联网的延伸往往与政治参与、协商民主等政治学概念紧密相连。很多学者研究发现,现实生活中公民对于政治缺乏兴趣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声音被“权威”淹没,“他们的呼声曾在报纸与电视中缺席”[]。然而,互联网作为去中心化的、非管制的媒介,从根本上解决了信息传播和观点表达的接入(access) 难题[],互联网上充分的信息获得,使不同身份和不同立场的人对公共事务拥有不同的态度,这种情况在一些非政治导向的讨论组内也普遍存在[],这就为协商民主在公民内部展开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社会信任、政治参与意愿的提高也同样会从互联网世界蔓延到现实生活中,有利于真正的政治多元主义的实现。

    三、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的区别与联系

    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虽然都是与相同的公共事务相关,但两者在主体范围、存在形态、一致程度、侧重方面和先后顺序五个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其中最主要的差别就在于民众情绪是否公开表达以及是否在讨论后达成一致意见。

    (一)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的区别

    (1)主体范围不同

    “网络舆论是公众对于公共事务通过信息网络公开表达的具有影响力的意见。”[]此定义认为网络舆论的主体是公众而非民众。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的主体存在明显的区别。事实上,公众与民众是内涵和外延皆不相同的两个概念,公众是与特定的公共关系主体相互联系及相互作用的个人、群体或组织的总和。不仅包括由普通个人组成的民众,还包括新闻媒体等社会组织和政府等国家机关。虽然网络舆论和网络舆情都是围绕“舆”字展开,是群体性观点的集合,但具体来说“舆”指代主体在范围上有所差别。舆情在中国古代传统语境中就专指统治者对民众意见、情绪的考察。在当前也是政府了解民情、体察民意的重要手段,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因而网络舆情的主体主要应仅指向民众,不包括官方舆情,主体范围相对狭窄。而网络舆论的主体是公众,不仅包括网络舆情的主体民众,还包括政府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组织,任何针对热点事件发表意见或参与话题讨论者都可以称为网络舆论主体,主体范围更为宽泛。

    (2)存在形态不同

    网络舆情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类为意见,即得到了公开表达,较易感知;另一类心意,即深藏于心没有外露,较难感知。当网络舆论环境相对宽松或个体的观点意见与主流相一致时,人们更愿意公开表露内心的想法;然而如果个体性格较内向,害怕发言后被孤立被攻击,或者主流舆论不允许异己观点的存在,则会导致“沉默的螺旋”形成,舆情以思想或情感的潜在形态存在。而网络舆论之所以称其为“论”,必然是主体公开表达观点意见的结果。个体首先要主动公开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在圈群中展开讨论,讨论的结果是主流观点即舆论形成,非主流的观点可能在辩论的过程中逐渐认同主流观点,成为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能仍旧坚持自己的想法,但是被主流思潮淹没,未能构成新的网络舆论。

    图一:舆论与舆情存在形态图

    (3)一致程度不同

    网络舆论是公众讨论后形成的共同意见,强调观点的一致性,而网络舆情是各种观点、意见和情绪的总和,既包括多数人的一致意见,也包括少数人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带有更强烈的个性色彩。产生此差异的原因在于舆情缺少“公开意见表达”和“展开集体讨论”两个环节,舆情具有内隐性,藏在人们心中的想法更不相同,如果不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手段就无法被人知晓,也很难发生改变。而舆论则是个体观点的公开表达,虽然在表达前每个人对议题都有不同的见解和主张,但是在讨论的过程中,人们会主动分享自己的观点,提供多角度的更加丰富的信息,在意见交锋中做出妥协和让步,最终达成一致性的结论。

    (4)侧重方面不同

    舆情作为民众的意见强调其自身的社会心理构造,是社会政治与价值情感相结合的产物,侧面折射出社会的民主与和谐程度、文化的包容与进取程度、社会心理的趋同与多元程度等。而舆论则是公众讨论的结果,讨论的前提是意见的公开和观点的传播,个体要自己公开发表意见;讨论的过程是各种观点的碰撞交锋,让参与者能够了解更多的情况,接触更多的想法;而讨论的结果既可能与大多数人达成意见的一致,形成共识,也可能由于与众不同势单力薄淹没在多数人的一致观点中。因此,网络舆论虽然也是主体对社会现实心理或行为上的反应,但一般不强调它的社会心理特征及其心理构成特点。[]

    (5)先后顺序不同

    同一事件的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并非是同时出现的,二者在时间顺序上存在一定的界限。社会热点事情发生后,刺激性信息通过传统媒体或在互联网上传播,个体的情绪、态度或意见逐渐形成,这是舆情的酝酿阶段。由于舆情是主体情感的公开或非公开表达,因此在此出现了两条不同的路径:一是如果个体选择将想法藏在心中不公开表达,内隐舆情形成;二是如果个体选择公开表达自己的观点,继而在群体间互动展开讨论,就会形成外显舆情,其中达成统一意见的舆情转化为舆论,未达成一致的观点意见将继续以舆情的形态存在。由此可见,在存在顺序上舆情先于舆论,舆论是在舆情得到公开表达后,经讨论达成一致观点而形成的,因此我们说有尚未形成舆论的舆情,但不存在尚未形成舆情的舆论。

    图二:舆情和舆论存在次序图

    (二)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的联系

    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两者间的相同之处与相互作用两方面。明确两者共同发挥的重要作用可以增强党政部门对网络舆情监测和网络舆论管理的重视程度,理清两者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对提升网络社会治理的工作效果和对社情民意的精确化分工管理都大有裨益。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最浅层次的联系从其名称上即可看出,两者都是以网络新型平台为载体的情绪或言论的表达方式,其出现与发展都必然受到网络的影响;此外,无论是网络舆情还是网络舆论都是民意的集中表达,都以社会意识为形态潜移默化的影响着社会存在,需要政府部门给予高度重视。

    (1)两者都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

    网络舆论是公开表达的舆情,与网络舆情相比更具“显性”,这样公开的意见表达和热情的话题参与为主体间的交流互动带来了便利。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都属于人类精神生活范畴,是主体对社会状态形成的内心感受或者发表的言论态度,是社会意识的重要部分。社会意识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又会对人的精神层面和心理层面产生影响,进而指导人的行为,对现实世界中人的行动和事件的走向起反作用。也正是因为舆情和舆论能够受他人感染或感染他人,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因此,党和政府需要高度重视,加强舆情引导和舆论监管,避免舆情、舆论与主流意识形态背离。

    (2)两者都是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表现形式

    人们所处的社会生活是网络舆论和网络舆情的现实来源,与人们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通常是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关注的焦点,是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晴雨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公民参政议政敞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方便快捷的信息传递方式以及轻松活跃的互动体验极大地提高了民众社会参与的热情,也为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带来了新的机遇。除了政府的官方政务网站,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客户端等平台也是两个舆论场互动交融的重要媒介,为公民行使社会参与和社会管理等权利提供了渠道,有利于将我国的人民当家做主落到实处,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3)理解两者的关系与区别对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有重要意义

    “舆”即众人,无论是网络舆情还是网络舆论都不是一个人或少数人的活动,反映的是多数人人的心声、想法或言论,这突显了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的重要性。是否得民心是一个政党乃至一个国家兴衰成败的关键。舆论所议乃公众关心的问题,舆情所系乃民众内心的想法,通过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任何人的身份都只是一个ID账号,隐藏现实中的角色扮演另一个口无遮拦者成为了可能,因此与现实生活相比,人们在网络上往往更加感性更加冲动,经常在缺乏思考的情况下就做出行动,人性恶的一面被释放,一些消极反动的言论也在网络中找到了“立足之地”,增加了网络舆论中的非理性因素。因而,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了解民众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并对两者进行积极健康的引导,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从而保证民心安定,国家长治久安。

四、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概念辨析的思想政治教育意义

思想政治教育是鲜明的意识形态工作。网络舆情作为网民的各种各样社会政治态度的集合地,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疏通与引导。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都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反应,对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反作用,重视网络舆情与舆论的研究,理清两者的联系与区别,有针对性地提出舆情引导和舆论管理对策,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以及党政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价值。

(一)有助于准确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历来是我党的传统和优势。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厘清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的概念,对于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管理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1)在网络舆情形成初期可以科学研判舆情准确了解民意

《论衡》中说:“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意思是说决策者要想知道政令是否令民众满意就要走下庙堂,以亲民爱民的真诚态度与民众进行心与心的交流,民众才能够愿意透露内心的真实想法,决策者方能知道各项政策措施该如何改进。网络媒体为民众意见表达、参与社会生活的新途径,网络舆情工作也因此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乐思网等舆情监测工具得到广泛应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天津市社科院舆情研究所和华中科技大学舆情信息研究中心等机构也长期致力于网络舆情的监测工作,为及时了解和分析网络舆情提供了有效平台。一方面,决策者无论是在政务网站上积极回应民情,还是通过网络问卷、民意测验等方式了解舆情都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民主原则和主体原则,高高在上的“官僚作风”无益于真正同群众打成一片,反而会激化负面舆情产生恶劣影响;在网络舆情的分析工作中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将“现实的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逻辑起点,理解、尊重并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建立良好和谐的关系,运用科学的研判方法获取真实而准确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为网络舆情的疏导方案提供现实依据,争取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2)在网络舆情演化阶段及时疏导可以避免舆情危机发生

网络舆情如果没有在其发展周期内自然消亡,就会转化为更明朗的网络舆论,对执政者行为发挥有效的约束作用,也能够为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依据。然而如果负面舆情累积到一定程度后爆发就会导致舆情危机,在负面网络舆论煽动下容易催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因此,在网络舆情的演化阶段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及时疏导负面舆情在政府治理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负面舆情的疏导过程中,政府要在充分把握民情的基础上“以情感人”。首先,与网民建立情感,消除沟通过程中的提防心理和反感情绪,减少情绪疏通过程中的阻力;其次,政府部门要做到“以理服人”,摆事实,讲道理,确保舆情信息的真实公开透明,用确凿的事实和科学的理论耐心劝导民众。在疏导教育过程中,政府部门要注意避免空谈大道理,要应用贴近生活的语言和事例教育感化民众;最后,为了消解负面舆情,政府还要“以行示人”,通过认真负责、公正合理的态度解决问题,平息民众怒气,网络舆情会在舆情事件在得到合理解决后慢慢消失,由此有效的规避了舆情危机的爆发。[]毛泽东同志曾说过:“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若政府部门在网络舆情演化阶段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恶性事件置若罔闻,或堵塞言路强制压服,则会加速民众情绪的恶化。

(3)在网络舆论作用阶段加强宣传优化舆论环境

古人云:“谮言如水,渐以成之”。积极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是建构积极舆情的基础。政府部门若能在网络舆情演化的前两个阶段,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到位,网络舆论作用于网络舆情和现实舆论的积极作用效能更高,将有助于引领正确的舆论方向,推动两个舆论场的融合。党和政府在此阶段“趁热打铁”,把握主旋律的同时加强正面舆论的宣传报道,有助于优化舆论环境,为今后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当前,有些“喷子”、“公知”们抨击、丑化我国政府与社会制度,企图消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造成社会思想混乱的局面,造成了巨大的负面舆论环境。政府部门应做好正面舆论宣传工作,牢牢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拉近政府和民众的距离,建构“舆情—疏导—正面舆论—强化—积极舆情”的良性循环模式,则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网络舆论环境。

(二)增强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和交流沟通的方式,推动了我国舆论格局的深刻变革,为党和政府的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如何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也要分阶段有节奏地有序进行,因此明确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的概念及两者间相互作用规律对于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具有重要价值。

(1)旗帜鲜明,宣扬主旋律牢牢把握住话语权

邓小平曾指出:“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点,我希望宣传方面任何时候都不压忽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天职”,同时也是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贯穿网络舆情监测与治理过程的始终。网络舆情萌芽时的最初形态表现民众的思想、情绪,通常属于尚未公开表达的内隐舆情,这一时期的舆情作为新事物,力量虽然相对弱小,但却是联结人心理和行为的桥梁,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判断舆情性质,通过弘扬主旋律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舆情氛围,从网络舆情源头遏制消极腐朽思想的蔓延。话语权作为一种软权力,需要党和政府在正确舆情方向引导时巧妙的运动思想政治教育艺术,在与民众沟通或征求意见时要注意使用亲切通俗的语言,切忌打官腔说空话,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术语,争取消解公权力带给民众的距离感和排斥感。同时,党政部门在意识形态灌输中还要把握好分寸,既不能“过”,也不能“不及”,要根据网络舆情主体的年龄、思想状况、生活经验等具体特征,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尽可能做到循序渐进,深入浅出,宽而不纵,严而不苛,从源头“春风化雨”般扭转负面网络舆情,牢牢把握舆情引导的主动权与管理权,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2)树立典型,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环境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创造的,人既能够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也能够受到良好环境的感染熏陶,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想达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预期目标,就要实现两者间的良性互动。创建积极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离不开媒体和意见领袖。在网络舆情产生发展再到网络舆论发作用的全过程中,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都要遵守职业道德,在调查清楚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公正客观的报道,坚决抵制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传播谣言、恶意炒作的行为,要努力以真实的信息和正面的观点影响和引导网上舆论。面对网络意见领袖这一新的网络主导者,政府部门要正视其存在并争取与意见领袖们达成统一战线,引导意见领袖“以身作则”传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网络意见领袖的人格魅力和强大的号召力开展网络思想政治工作。这种“非权力性影响力”。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是相一致的,网络舆论环境的优化能够帮助民众这里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公共事务不持偏见,在全面了解理性分析后再做出判断发表意见,形成主体与环境之间的良性循环。[]

(3)齐抓共管,多主体入手发挥思政合力作用

为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政府应将其列入互联网治理的总体规划之中,根据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相互作用各个阶段的特点,细化政府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在网络舆情萌芽和成长阶段,政府舆情信息监测部门承担主要责任,运用先进技术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控和安全管理,在保障互联网安全的同时科学分析网络舆情分布态势,为舆情的处理提供预案。网络舆情演化阶段中,政府的行政部门将发挥关键作用,深入调查分析事件来龙去脉,通俗精准的解决民众困惑,高效妥善的处理公共事务,做好舆情疏导工作,争取在这一阶段最大程度的消除民众的负面情绪。政府宣传部门将是最后网络舆论作用阶段的“主角”,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坚持积极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工作,不仅能让民众及时、准确的了解和把握党和政府的行动路线和基本方针,还能够通过对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传递正能力,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舆论氛围,对民众产生教育和鼓舞作用,引导其按照社会要求顺利发展。

(三)对思想政治工作者提出更高要求

思想政治工作者在网络舆情的疏导和健康舆论环境的创建中起到“领航者”的重要作用。党和政府能否切实有效的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疏导民情,关键就在于是否有一支高素质高能力、能够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者需要在充分了解网络舆情与网络舆论间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手段、方法。

(1)提升政治素质,把握正确方向

毛主席曾说过:“任何宣传思想阵地,正面的、主流的、科学的东西不去占领,反面的、非主流的、伪科学的东西就会占领。”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炼就一双“慧眼”,对于任何恶意造谣或消极反动的言论,都要迅速鉴别并加以查封,坚守舆论高地。西方渗透势力和文化霸权主义趁虚而入,在互联网平台上“改头换面”,传播历史虚无主义、自由主义等观念,动摇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这对思想政治工作者自身的政治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互联网信息大潮和多元化的价值观念,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坚定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身政治敏锐度和政治责任感,准确把握民众思想意识领域的矛盾,面对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科学分析、正确处理,做好前瞻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2)提高知识素养,增强教育效果

网络舆情是网民各种各样的情绪、意见和观点的集合,具有鲜明的个性化特征,受到个人性别年龄、生活经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网络海量信息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众多领域,网民可以参与到各类话题的讨论,自由发表看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难度。思想政治工作者在网络舆情疏导中不能再一味使用“一刀切”、“一锅煮”的老办法,无视网络舆情的多样性就等于任由负面舆情继续恶化,必须要做到从实际出发,承认差异,因材施教,因势利导,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分层次进行教育;此外,党政机关原有的知识权威和信息垄断的地位被打破,在知识水平和信息量齐平的情况下,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想得到民众认可就必须提高知识素养,扩大知识储备,面对任何民众感兴趣或有争议的话题都能与其进行深入的思想交流,达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理想教育效果。

(3)增强信息素养,掌握工作主动性

党政宣传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是网络舆论的引导者和把关人,其互联网信息素养的高低关系到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网络舆论的走向。信息素养包括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识别信息的能力,二是处理信息的能力,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的能力。三者贯穿“网络舆情产生—网络舆情演化—网络舆论作用”整个循环过程。判断网络舆情的性质、预测网络舆情的走向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者有敏锐的信息识别能力,能及时察觉当下热点事件,准确把握民众舆情分布情况,为接下来的舆情引导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网络舆情演化过程中的舆情引导是对思想政治工作者信息处理能力的考察,在前一阶段掌握的大量舆情信息的基础上,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有层次有策略地加以应对,对于持积极健康态度的舆情要予以肯定,强化良好动机,培养其正向思维习惯;对于消极舆情既不应批评,也不能堵塞,而是要更精确地分类分析,明确哪一年龄阶段、哪一身份地位的群体负面情绪最强烈,深入挖掘原因,及时为他们解答困惑,解决困难,尽可能消解其负面情绪。

(4)提高创新能力,适应时代要求

网络舆情比传统舆情更具多元化特点,不仅涵盖的范围更加广阔,而且对于事物的理解也更加多样,这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创新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使教育内容更具吸引力,做到生动活泼,寓教于乐,转变民众认为思想政治内容枯燥无味的刻板印象,在“润物细无声”中达到预期教育效果;另一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树立“政治”、“思想”两手抓的观念,过去的思想政治工作更倾向于强调政治方面,然而当前道德滑坡的现实困境再次突显了世界观教育、人生观教育、法治观教育和道德观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求党政宣传部门更全面地开展教育工作。此外,网络舆论的互动性特征也对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的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官方媒体作为互联网数以万计的用户之一,与普通网民的地位并无太大差别,现实中的权威性被削弱,思想工作的难度加大,若想得到其他网民的注意和认同就必须创新工作方式,对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创新素质提出了挑战。

网络舆情和网络舆论均为伴随着互联网的诞生及广泛使用而出现的新事物。既是民众表达想法抒发情感的重要渠道,也为政府了解民意疏导民情提供了难得机遇。从网络舆情“萌芽—出现—发展—转化”的过程来看,网络舆情一旦演化为网络舆论就更难以控制,带来的影响也更难预测。在网络舆论作用阶段加强宣传,加强正面舆论的宣传报道,优化网络舆论环境,建构“舆情—疏导—正面舆论—强化—积极舆情”的良性循环模式。这样才能从源头根治负面网络舆情,牢牢把握舆情引导的主动权,提高网络社会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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