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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继红,任书东:《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与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人:日期:2016年06月28日 18:12浏览数:

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与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彭继红,任书东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102—106页

[摘要]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应该包括马克思恩格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和自然—人-社会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理论以及从普列汉诺夫地理环境论到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继承者的理论成果。构建区域生态文明的过程既需要上述理论助力顶层设计宏观决策,又离不开它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攻坚克难。具体而言就是,需要在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的指导下,从区域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实际出发,注重区域空间的平衡稳定、区域主体的和谐共生、区域资源的科学配置,从而创造出自然-人-社会“三位一体”的全新的生态文明主体的存在方式和生活方式。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物质变换理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就现在的话语体系而言,生态文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生态文明是相对于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大文明观而言的;狭义的是相对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等具体社会文明组成部分而言的。本文是用哲学方法从大文明观的视角讨论生态文明,并据此认为,生态文明是建立在现代化基础之上,以自然-人-社会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物质变换为发展动力,以良性循环为链接方式的共生共荣形态;是人类历史上唯一自觉建设和追求的高级文明类型。它超越于一切旧的文明但又包含以前所有文明的积极进步的成果。因此,它具有现代性、共生性、自觉性和超越性等一般特点。从十七大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设这样的文明已经由党的方针变成基本国策,势在必行。值此笃行之际,我们认为必须弄清以下相互关联的几个问题:一是如何建设具有顶层设计性质的理论体系;二是如何把这种理论同中国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三是如何体现自然-人-社会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在推动生态文明发展过程中的核心作用。本文在吸取同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以上三点提出一些看法,意在抛砖引玉。

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是指导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理论

过去,在教科书中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讨论的只是地理环境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水平不同而表现出来的不同的社会功能。这对批判地理环境决定论,揭露其错误实质是管用的。本文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同教科书中的“地理环境理论”内容上有很大不同。它包括四个方面的意思:一是人的地理环境论,着重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人的社会环境论,着重解决的是人与社会的关系;三是在人的活动影响下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关系论,着重解决自在自为的自然与人化了的自然和创造出来的“自然”之间的关系;四是自然环境-人-社会环境三者相互作用论,着重解决人所处的环境良性循环活性运转的问题。根据以上四点,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是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价值和理念等内容为统领,以古今中外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理论为借鉴,彰显出建设生态文明高度的理论自觉;是以统筹兼顾自然地理环境、社会人文环境为两翼,因地制宜,凸显生态文明建设多样性共生共荣高度的制度自觉;是以促进自然-人-社会三者相互作用为核心动力,推动物质变换过程,打造生态-经济-制度的良性循环圈,以适合区域实际生态-经济-制度的良性小循环带动大循环,从而让整个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有序地运转起来的实践自觉。

由此可见,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需要具有普遍性的理论作为指导,而具体的建设过程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有针对性、特殊性的行动指南;顶层设计需要宏观架构,走的是一般到个别的思路,而具体建设过程却需要从个别到一般;只有一个具有庞大张力的理论系统才能胜任对实践的指导。上述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就是这样的理论。因为从内容上看,它的系统性层次性十分明显:既有能够满足探求一般规律的理论基质,又具备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功能。上可助力顶层设计宏观决策的正确性,下可引导对于实际问题攻坚克难。如马克思恩格斯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揭示了自然-人-

社会相互作用的内在本质,我们在进行顶层设计宏观决策时必须遵循这些基本规律。而我们在具体建设“两型经济”、“循环经济”、“自然-人-社会共生共荣的生命体”等生态文明要素的时候又必须运用马克思的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理论。多种理论层次造就了理论的多重社会功能。相比之下,过去教科书中的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下的“地理环境理论”就无法担当起如此重任;但它关于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下依据地理环境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具体操作策略还是值得肯定的。所以,对于我们今天建设区域生态文明来说还是有价值的,这些基本的东西不能丢。并且我们认为教科书中的“地理环境理论”这一基本点很接地气,是建设生态文明不可或缺的。于是,就以此为基点把马克思恩格斯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和自然-人-社会的物质变换理论等纳入其中,统称为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有的学者把这种理论体系称为“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我们认为是不妥当的。原因就是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进行时,用于指导这种建设的理论只具有相对真理的性质,需要与建设实践一同发展一起成熟;所以直接以“生态文明”命名理论是不符合其建设实际的。因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先于某种实际产生或预设的理论总是带有空想的性质,更何况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只涉及马克思恩格斯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和马克思的“物质变换理论”,很少涉及人与社会的关系。

而人与社会的关系渗入人与自然的关系正是普列汉诺夫在继承和发展西方传统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合理要素的基础上对马克思恩格斯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发展,这一发展当然也就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以此,我们认为,仅仅只把马克思恩格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和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理论当作是生态文明的理论的观点是不完整的,完整的应该涵盖马克思主义继承者的探索:从普列汉诺夫的地理环境理论到中国的科学发展观,都应该是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在构建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的过程中,我们还要认真研究和吸取西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他们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价值取向、深入文本探究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学思想和对资本主义社会生态危机的制度性批判等方面的成果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只有这样,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才更加全面系统,才能更加实现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从而也才能更有效地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发挥自己的功能。

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就是生态文明建设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过程的着力点。它在宏观上必须符合生态文明的一般规律的要求,并把它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采取总体制度一次性设计;在具体措施上又必须根据区域的环境功能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要求确定不同地区的发展模式,引导各地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由此可见,这一生态文明建设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的过程既需要宏观理论的相对正确性,又少不了微观理论的可操作性。可见,上述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就具有这样的特点:它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在人的影响下地理环境与社会环境关系的理论,自然-人-社会相互作用物质交换的理论都是经过一定的严密的逻辑论证和实践检验的相对真理,对于指导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

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要从“两个环境”的实际出发处理好“两个关系”

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从现有的研究成果看,用经济学方法进行解释的比较多,而用哲学方法探究的比较少。从大文明观看,区域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普遍性的集中体现。生态文明的普遍性一定都要通过区域生态文明表现出来。也就是说,区域生态文明必须具有生态文明的一般特性,包含其共性的内容,同其总的要求相符合,又必须表现出自己的个性特征。而区域地理环境、人文社会环境就是最能反映这种特殊性的因素。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就要“把握特殊对象的特殊逻辑”。[1]而要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过程中真正把握区域特殊逻辑的话,就必须把从“两个环境”的实际出发处理好“两个关系”作为抓手。

第一,区域地理环境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区域地理环境是一个局部地区的自然条件的总和,包括空间的气候、土壤、动植物区系、地标特征、河流水系、海洋、地下的各种矿藏等立体的要素。这些要素依据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水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区域的文明状况有着不同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马克思以前的地理学派就其直接影响做了大量的论述。俄国学者培尔认为,“可以把河流看作好像是滋养文明的动脉”、“全世界的历史进程当然更为外部的自然条件所决定”。[2]过去,我们只看到这种决定论观点对于反对宗教神学启蒙人们理性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今天我们还应该承认这种观点对于文明缘起的基础性肯定。不管社会生产力有多发达,这种基础性作用对于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来说都是应该首先关注的因素。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仅仅认识到直接的作用是不够的,还得考虑区域地理环境要素对文明的间接影响。所谓间接影响就是属于区域地理环境的各种因素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等中间环节对区域文明发生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影响。以普列汉洛夫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理论对此论述比较多。其实,我们从建设区域生态文明角度看,仅仅只讨论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影响那是舍本逐末,基础不牢;只有从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需要来认识这种影响,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出路。所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人们在设计和选择衣食住行的生活方式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地理环境的要素。而人对自然的态度、认识和价值评价直接左右生活方式的设计和选择。因此,建设区域生态文明,不注重区域地理环境要素的基础性作用,不注重区域特色,而是把区域生态文明建成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那将会带来一场新的生态灾难。

第二,区域社会环境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这个条件包括社会物质条件和社会精神条件,它通常通过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等方面表现出来。更具体些说,区域社会环境相对于一般的社会环境而言,它在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两大方面表现得特殊一些。我们今天要建设生态文明就必须认识到这两个特殊,并从这两个特殊出发。过去,学界对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研究得比较多也比较细,已经进入了对人的心理性格层面的研究;但我们认为从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角度看,这些研究成果在处理人与社会关系的时候,偏重社会的因素,人被锁定在凝固的社会关系上,无法选择自己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学家周其仁曾说过,这些年我看到的最错误的配置,就是组织上把一个非常能干的书记、市长,任命在一个环境或位置不宜、人口外流、投资不来的地方为官。这些能干的官员非要折腾出一番新天地,非要打造一个世界的什么中心,结果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所以,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从区域社会环境的特殊性高度认识人与社会双向相互作用的关系,既要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区域独特的社会环境资源,又要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二者的完美结合。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区别于西方一些生态学观点的地方是认为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应该是生态文明应有之义,没有这些特性,生态文明同以往的文明就没有什么区别,就毫无

新意可言。当然,如上所述,这种特性的发挥必须以尊重区域社会环境的特殊条件为前提。

第三,建设区域生态文明既要抓住地理环境这个物质基础,也要科学结合社会环境中经济和精神文化条件;做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辩证统一。过去,在认识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作用的时候,总是把人的角色先定位,或者从自然人(启蒙学者)的角度,或者从社会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角度进行考察和说明。在理论上几乎出现地理环境决定论和社会环境决定论的两个极端。这两个极端的理论中,人总是被动的、被决定的。实质上违背了马克思环境创造人,人也能改变环境的思想。而人创造的文明更是在这两个极端理论的视野之外。其实,普列汉洛夫早已看到这两个极端理论的错误并试图调和这一错误。他一方面认为“自然环境的性质决定社会环境的性质”;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人生活在社会中,社会对他的性格和习惯的影响比自然界的直接影响要无限强大。因此,为了正确地评价地理环境对人类历史命运的影响,必须考究这个自然环境如何影响直接决定人的性格和意向的那个社会环境的特质和属性。”“这两类研究是互相补充的,而在它们的联合努力下,历史的隐蔽的秘密便逐渐揭开了”。[3]在两级对立的语境下,普列汉洛夫的调和努力没有被正确的理解,反而被指责留有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尾巴而遭到批判。当贴标签式批判的硝烟散尽,我们认为普列汉洛夫的方向是对的。但他没有把自然人和社会人统一起来,没有从人类文明视角考察二者的关系,从而提出处理二者关系的意见等方面是有局限的。我们今天要建设区域生态文明就是要根据普列汉洛夫的引导,既要考究区域地理环境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又必须研究区域社会环境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从二者的相互作用高度处理二者的关系。在实践中避免那种在两级对立理论框架下的单向度思维引发的单边行为。在建设区域生态文明的伟大进程中,任由自然主宰的不作为显然是不行的;而信仰人定胜天的乱

作为更是不行;唯一正确的办法是不同的区域在各自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并掌握它们各自的运行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各自不同的生态文明意义上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中的自然-人-社会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理论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的物质变换思想体现在自然-人-社会三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层面。一是指自然界中的物质变换过程。又有两个意思:第一是说无机物遵循物理化学规律进行物理变化和化学反应,造成自身形态结构的演变和功能的演进,是无机物自身的物质变换过程,如铁会生锈,木会腐朽;第二是指有机物按照生理规律与无机物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如生命,即通过摄食和排泄来实现的新陈代谢,构成了生物维持生命和不断进化的基本条件。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人们对这些规律只能认识和利用。二是指具备能动特征的人类通过自身的劳动将自然物质转变为具备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社会性物质过程。马克思曾说过,劳动过程是人与自然物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在此过程中,劳动者一方面使自然物形式发生变化,实现自己的目的;另一方面生产作为有目的的一种劳动,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在社会的以及由生活的自然规律决定的物质变换过程中造成一个无法弥补的裂缝。三是指人类社会内部的商品交换过程。交换过程使商品从把它们当作非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转到把它们当作使用价值的人手里,就这一点说,这个过程是一种社会的物质变换,是一种有用劳动方式的产品代替另一种有用劳动方式的产品。[4]总之,根据同行们研究的成果,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物质变换理论首先是一个自然-人-社会三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其中人的劳动是维系这一系统生机活力的纽带。在这个系统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运行过程中,它既可以追求创新和卓越,给系统带来一个美好的未来;也可能造成物质变换过程出现裂缝和断裂,使系统最终走向崩溃。马克思用这把双刃剑一方面对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物质变换断裂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另一方面是对通过健全的物质变换过程建设未来社会充满了期待。马克思的批判和期待对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践至少有如下几点启迪:

第一,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要注重区域空间的平衡稳定,在平衡稳定中求发展。区域是一个空间系统。它是由区域中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要素构成的自然能力和人的能力活动的空间系统。在这个空间系统内部,支撑物质变换过程的是由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人文资源等要素构成的区域生态子系统。因而也可以说,这个空间正是自然-人-社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三者的相互作用为物质变换过程提供了必要动能。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中要用开放和相对控制的手段来保持区域空间里自然-人-社会的相对平衡和稳定。区域作为物质变换的空间载体,支撑着区域内自然物质变换、社会物质交换和自然物质向社会物质变换的过程。由于区域资源禀赋的不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距和人类活动的差异,自然物质向社会物质变换的效率、效果以及对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明显不同。正因为如此,在这个

面向全球化的开放时代,要建设区域生态文明,保持区域空间系统的平衡稳定是最为首要的工作。项目的引进、产品的输出以及区域内的消费都要注意掌握空间系统的适度载荷。马克思曾分析过资本主义条件下过度使用土地,使其丧失自我恢复能力对区域空间系统的破坏而造成的生态危机。特别是在今天社会生产力强大到足以改变地理地貌甚至是部分地质结构的情况下,要掌握这种适度原则是很困难的。它需要由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道德价值等一系列制约因素共同发挥协调和控制作用。

第二,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要注重区域主体的和谐共生,在共生共荣中求发展。在区域生态空间系统里,凡是在物质变换过程中具有再生任务和再生能力的因素都可视为区域主体。自然、人、社会都是活生生的物质变换过程的组织者、参与者和推动者,所以三者都应该是区域空间系统的主体。而且从生态文明建设视域看,这三个主体通过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又可构成一个“三位一体”的系统的主体。这是一个具有方法论意义的认识问题。因为,对于主体的认识不同,就会在实践上影响人类不同的行为方式,从而不知不觉地造就了不同的文明:当人类把自然当作母体,人类依赖于自然并屈从于自然的时候,出现了渔猎文明和农业文明;当人类以自己为中心,把自己作为主体的时候,造就了工业文明。而现在,建设生态文明,我们当然要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但也不同意“深绿”的回到自然、单纯以自然为主体的

观点。有人试图把这两种观点调和起来,认为在建设生态文明时要承认这两个主体。我们认为这种观点还不够,应该更进一步把社会也归纳进来。马克思多次论述过“社会是一个有机体”,从理论上它是有资格做主体的;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更是不能缺少社会的物质变换过程;因此把它纳入区域空间的主体是有理论依据和实践需求的。但仅仅只是把自然、人、社会三者都看成是主体还不够,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还要把它们看成相互作用共生共荣的命运共同体,加以综合考量,统一规划设计,发挥其各自的能动性。主要是要综合考量三者构成的命运共同体在物质变化过程中的需求、目标和能力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并在实际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中加以科学运用。这一主体同一性是区域生态文明的生命活力的源泉,而差异性则是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发展的动力。马克思认为,“不致因为有了统一……而忘记本质的差别。”[5]这就启发我们,只有通过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差异性,才能揭示生态文明的主体在共生共荣中爆发出无穷创造力的秘密。

第三,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要注重区域资源的科学配置,促进区域物质变换过程沿着人类文明发展大道前进。在建设区域生态文明的实践中,区域资源的科学配置是实现区域空间主体系统健康发展的根本手段。其具体操作原则就是顺应区域空间主体的同一性要求,遵循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使物质变换过程始终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良性运行;同时还要运用区域空间主体的差异性,分清层次,创造条件,在物质转换过程中充分

发挥各自的功能,从而使区域内有限的资源得到高效率的运用。总之,把区域空间主体系统的同一性和差异性统一起来,作为区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之一,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协调控制工程,它的好坏关系到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成败。因为如果资源配置得好区域物质变换过程就呈良性循环状态,自然-人-社会和谐发展,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就会大踏步前进;如果资源配置得不好区域物质变换过程就会出现裂缝甚至发生断裂,从而造成区域生态危机甚

至是生态灾难的发生。由此可见,现在很多人一论及到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时候总是只联系区域经济来讨论,而很少有人从哲学上把这个问题讲清楚。仅仅只从区域经济建设方面讨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是不全面的。例如,就区域资源配置而言,仅从区域经济的角度,那肯定是市场要起决定性作用。但是,从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过程来看,仅仅是市场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是不行的,还必须从区域物质变换过程的状况综合考量,通盘考虑无机物、有机物的物质变换过程中的自然配置资源的能力问题,与人相关的物质变换过程中的理想态度价值观等精神力量配置资源的能力问题,再加上社会资源的市场配置能力,才能够真正地认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资源配置的多元实现路径。

因此,要建设一个全新的区域生态文明,就必须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探求全新的理论进路和实践框架。全新的生态文明,“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6]不破除工业文明条件下的许多条条框框,不改造过去的生产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就不可能创造自然-人-社会“三位一体”的全新主体的存在方式和生活方式,就不可能建设全新的区域生态文明。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 伊凡诺夫·欧姆斯基.历史唯物主义论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M].冯维静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4.

[3] 王荫庭.普列汉洛夫哲学新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8.

[4] 方发龙.马克思物质变换理论对我国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J].经济问题探索,2008,(9):27-30.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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